當前報章為 第20130917號
2013年09月17日
星期二
指政黨自治事項法院無審判權 國民黨就王金平案提抗告
2013-09-17
【香港中通社9月16日電】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准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暫保黨籍的假處分聲請,國民黨16日提出抗告,以政黨處分是自治事項、法院無權審判,及王金平早已喪失立委資格等理由,希望高院能撤銷原假處分裁定。 據台媒報道,台灣高等法院收到抗告書、完成分案後,將立即由合議庭開庭審理。裁定結果出爐後,王金平及國民黨都可以再提抗告,最終由台灣最高法院做出裁定。 而王金平的律師團見招拆招,如果這回國民黨抗告成功,假處分結果翻盤,不排除再回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案,禁止「立法院」把註銷立委名籍送到「中選會」,確保立委資格,尋求另外一道護身符。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11日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當天已發函到「立法院」,要求註銷王金平的立法委員名籍。但王金平提出凍結處分的「假處分」申請,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國民黨對此裁決結果不服,16日傍晚5點半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抗告。律師陳明表示,抗告有兩項理由:第一、政黨對黨員處分屬於政黨內部自治事項,普通法院並無審判權,原審認定有誤。第二、王金平立委的資格早已喪失。陳明強調,對於國民黨而言,王金平關說司法會損害國民黨的黨譽。 此外,國民黨第一回合只委任1名律師陳明力抗王金平委任的7名律師團,這次抗告擴編了律師團人數,增加兩名律師林合民跟李永鈺,以對抗王金平的龐大法律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