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917號
2013年09月17日
星期二
檢院即時依法處理選舉日多宗案件
2013-09-17
【特訊】檢察院昨日收到治安警移送的選舉當日發生的十四宗涉嫌違規案件,其中十三宗涉及投票站內違規拍攝,一宗涉及違規宣傳。 案情顯示,涉案的十四名具有選民資格的本澳居民,包括七名男子、七名女子,年齡介於廿三歲至五十三歲之間。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澳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當日選民投票時間內,上述十三名涉案嫌疑人分別在第十六號、廿一號、廿三號、黑沙環新街、馬場大馬路鏡平學校、運動場A區及蔡高中學等七處投票站內違規使用手提電話,五人已拍攝了反應投票情況的照片。另有一名男子違規穿著印有競選組別號碼的T恤衫。以上十四名嫌疑人的行為均遭到投票站工作人員的制止並報警,十四名嫌疑人隨後交由治安警處理。 承辦檢察官認為有強烈蹟象顯示上述十四名嫌疑人其行為涉嫌觸犯《立法會選舉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第一百六十條,選管會《第一一/CAEAL/二零一三號指引》,《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二款等規定,應受到法律懲處。由於案件嫌疑人為即場拘捕,又已製作實況筆錄,符合用簡易程序即審,故案件已於昨天下午移送初級法院以簡易訴訟程序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