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0919號
2013年09月19日
星期四
私人工程打樁工程須交樁基環保計劃
2013-09-19
【特訊】為盡量減少工程噪音對市民的影響,政府正修訂現行《噪音法》,以加強對打樁工程噪音的規管。草案除建議禁止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打樁機等設備外,將要求打樁工程展開前提交樁基(環保)計劃作為申請工程准照的必要條件之一。為鼓勵業界使用較環保的打樁方法,由十月十七日開始,申請人在建築工程的專業計劃(正則)階段需向土地工務運輸局一併遞交樁基(環保)計劃,以便向環境保護局諮詢意見,提升樁基工程的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為了讓建築業界了解新措施,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環境保護局在前天舉行的本年度第三季「業界座談會」內介紹相關措施。
新措施不影響審批時間 新措施由十月十七日起生效,建築項目申請人在專業計劃(正則)階段就需同時遞交樁基(環保)計劃,土地工務運輸局在收到計劃後會按現行諮詢其他部門意見的模式,同步諮詢環境保護局的意見,環境保護局需三十天內回覆,由於是同步諮詢,有關新措施不會影響現行審批程序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