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車入橫琴涉兩地法律適用

2013-09-28

【本報訊】澳門車輛進入橫琴車輛的詳情特區政府至今未有公布,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據了解由於涉及兩地法律適用、車輛保險、管理等,仍有待廣東省政府與特區政府透過粵澳合作框架進行商討完善,有關工作進行當中。 因應橫琴發展,澳人對何時開放澳門車輪進入橫琴的方案尤其殷切,數月前內地已傳出萬事俱備,只欠保險問題,澳門車輪進入橫琴何時能實施?張永春昨表示,澳門車輛進入橫琴後,涉及兩地法律適用、車輛保險、管理等,涉及內地法律,包括交通法律的適用性,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等,仍需待廣東省政府與特區政府透過粵澳合作框架進行商討完善,有關工作正進行當中,相信相關部門將會加緊進行,由於他沒有參與相關工作,沒法透露進度。 廣東省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院長蔡鎮順則認為,這屬於區域法律適用性問題,可以透過廣東省政府與特區政府協商,以及中央政府協調來解決。 法務局與遼寧省法學會、香港法律論壇昨假旅遊塔會展中心舉行第五屆內地與港務台地區法律研討會,以法治建設與區域經濟合作為主題,邀請三地法律專家、學者,就法制建設以及當地司法援助制度進行介紹,探討可以完善之處。其中包括就前海橫琴特區建設法律的研究、粵港澳合作的法律基礎、論橫琴新區的法律創新等。 本澳新司法援助制度自今四月開始實施,張永春表示,新司法援助制度有助更科學化掌握申請人澳門境內外的財務狀況,實行五個月來,共收到二百四十多宗申請,申請宗數平穩增長,案件以離婚案居多,但只批出近一半,主因是訴訟條件不足。他發現,甚少濫用情況,只是申請人有意借申請法援拖延而獲得更多時間,或申請者經濟條件超過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