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貪污侵佔挪用扶貧資金行為嚴懲不貸

2013-10-09

  【香港中通社10月8日電】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一些地方的扶貧等保民生資金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滯留沉澱和監管弱化等問題。必須築牢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綫』,對貪污侵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確保扶貧資金充分惠及扶貧對象。 會議指出,扶貧資金是貧困群衆的『保命錢』和減貧脫貧的『助推劑』,多年來對加快貧困地區發展、改善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期審計發現,一些地方的扶貧等保民生資金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滯留沉澱和監管弱化等問題,值得警醒。 必須堅持改革創新,注重健全制度機制,築牢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綫』,對貪污侵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確保扶貧資金充分惠及扶貧對象,讓減貧成為促進社會公正和文明進步的重要內容,切實發揮好扶貧等公共資金保民生、『兜底綫』的重要作用。 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一是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職責,做到權責一致。嚴格落實扶貧開發規劃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省』制度,項目審批權限原則上下放到縣,省市兩級要將主要精力放在資金和項目監管上,縣級要切實負起責任。對出現的問題要毫不手軟、嚴格問責、嚴肅處理。 二是增強扶貧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對扶貧對象建檔立卡,與低保銜接。項目資金要到村到戶,切實使扶貧資金直接用於扶貧對象。 三是創新資金管理使用方式。在貧困地區特別是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台,整合扶貧資金和各類相關涉農資金,集中解決突出貧困問題。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金融機構等參與扶貧開發的有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