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到富士康實習』 官方調查西安大學生

2013-10-12

【中新社西安10月11日電】(冀浩凡 阿琳娜)針對媒體報道的『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部分學生被逼迫到富士康煙台工廠實習,否則將不予發放學位證』事件,中新社記者11日下午從陝西省教育廳獲悉,該廳已派出專門工作組到該院實地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此間有報道稱:今年8月,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大一及大二學生,被學校以兩個月社會實踐的名義安排進入富士康科技集團(煙台)工業園,入廠後學生被分配到與專業無關的流水線、物流運輸等簡單體力工種,不允許提前退出,否則將失去6個技能學分,並無法畢業。 報道還稱,9月1日到9月10日,一帶隊老師所帶的246名學生中有4名同學暈倒在生產線上,另有兩位同學身體不適送往醫院,分別被診斷為心肌炎併發症和淋巴發炎。 北方信息工程學院負責人張君安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校與富士康簽訂了校企合作戰略協議,每年組織部分學生到企業實習。 中新社記者11日聯系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該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該學院按照『三學期運行、按學分考核』的人才培養模式,會安排學生進行軍事訓練、社會調查以及到企業社會實踐,並且都有學分。 陝西省教育廳11日表示,接到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學生就實習問題的投訴後,已責令該院及其母體學校西安工業大學認真自查,並報告相關情況。中新社記者11日下午從陝西省教育廳獲悉,目前已派出專門工作組到該院實地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結果會後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