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有責交代保政府形象 急發新聞稿有原因

2013-10-16

【本報訊】立法會投票結束後,廉署深夜發出「調查一宗網絡流傳之懷疑賄選案」新聞稿。有傳媒質疑,為何不是接觸所有相關人士後,廉署才發出新聞稿?廉政專員馮文莊表示,廉署當晚已確定該事件至少有環節與賄選沒有直接關係,作為執法機關,有義務向社會交代。他認為,若不發出新聞稿,全世界以為該事件與賄選有關,政府形象和選舉程序便會受到極負面的影響。 上月立法會選舉投票日中午,「論盡媒體」在互聯網發放六張相片,標題為「台山一酒樓外有疑似組頭集體對名單打電話,一同行中年男子手持大疊五百元現鈔」。當晚深夜,廉政公署發出新聞稿聲稱:「極為重視,即時派員前往該酒樓調查,但並沒有發現任何賄選的跡象或線索。」然而,上述舉措備受傳媒質疑,因為,廉署發放新聞稿時,仍未聯絡上兩名相關人士。 昨日,廉政專員馮文莊出席五名法官就職典禮後被傳媒追著訪問。馮文莊稱:「我們不是與傳媒進行你一言我一語。」他指出,投票當日,廉署是按照情況,經過調查後,才向傳媒發放所掌握的訊息,他又說:「至於,媒體如何演繹和解釋,它 (媒體) 有其自由。」他表示,直至昨天,相關案件仍在處理中,包括:繼續尋找一名男子和分析資料。 有記者問:為何不是接觸所有相關人士後,才發出新聞稿?馮文莊稱:「如果,當時不發出新聞稿,全世界都以為那件事與賄選有關,就認為那兩名人士協助賄選。我覺得,對整個特區形象,對整個選舉程序,都會產生極負面影響。」他表示,既然,廉署當晚已確定該事件至少有一個環節與賄選沒有直接關係,「作為執法 (機關),亦有義務向社會交代這件事」。  

再促修法打擊賄選 對於外界質疑廉署在今次選舉的執法質量,馮文莊表示,廉署尊重社會的評價。他又說:「正如我在開始選舉時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現行制度下,導致出現這麼多灰色行為,這不是一個執法部門能夠單打獨鬥地處理到。」他強烈要求和希望,主管立法的單位和部門,因應今次選舉情況,研究和修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