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提檢討禁毒法 預防青少年吸販毒未符預期

2013-10-22

【本報訊】檢察院檢察官劉因之指出,新禁毒法幾年實施下來,未有達到當初期許能加強預防、抑止青少年吸毒等目的,有需要檢視相關法律,並冀社會各界予以關注。 政府於○九年頒佈《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俗稱新禁毒法),希望在對嚴重毒品案在法律上形成應有的阻嚇的同時,也對非嚴重的販毒或與毒品相關的其他犯罪作出區分。 日前檢察長何超明在公開講話中提到,經幾年來司法實踐,顯示新法不能體現立法者當初追求的效果,不斷發現甚尤在打擊嚴重毒品犯罪方面成效強差人意,而判例普遍認為刑幅反而有所下降,達不到遏止嚴重販毒、利用青少年販毒、跨境販毒行為的作用,因此必須去尋找原因和作出應對。 昨代表檢察長出席未成年人議題研討會的檢察官劉因之進一步表示,新法生效後,毒品犯罪的個案數字未有特別大的改善,還未見到當初立法想達的成效,故檢院提出有關問題,希望社會能關心和重視,共同解決。 劉因之說,當中青少年涉毒問題也持續嚴重,即使她們起訴違法的青少年,其被定罪入獄,但之後如何去跟進、預防重犯,這方面在法律和配套上則欠缺,有必要對此作檢討,但這已超出檢院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