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提法案家暴列公罪

2013-10-26

【本報訊】議員高天賜和梁榮仔向立法會提交關於家庭暴力的法案,把家庭暴力列為公罪。高天賜指出,該法案建議,受害人可在法院提出撤控,但是,始終經過法官衡量後才決定是否接納。他表示,原計劃提交關於租務的法案,不過,該辦事處在一個月內接到五宗家暴的投訴,見到情況的嚴重,所以,今次先提交關於家暴的法案。 直選議員高天賜和梁榮仔向立法會提出《訂定適用於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及協助其受害人以及家庭暴力刑事化的法律制度》法案。昨日,高天賜在記者會表示,若家庭暴力納為半公罪,相關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受害者處於弱勢,往往在經濟方面依頼施暴者,故難以提出控訴,只會繼續忍受。所以,應該把家庭暴力列為公罪,才能讓受害者得到保障。  

受害人可提撤銷控罪 雖然,他們的法案是把家暴列為公罪,但是,當中也是有彈性的。例如:法官審理相關案件時,確認施暴者有意改過,便可訂出一個時段,若施暴者不再重犯,控罪可被撤銷。另外,在法官開始審理案件時,受害人也可提出撤銷控罪。不過,高天賜強調,最終會否撤控,應由法官衡量後,在法院作出決定,這些決定不應在案件送到法院前由警方或其他人作出的。 高天賜指出,見到住房租金不合理上升,原本計劃提出第一個法案關於租務的。但是,他的辦事處在一個月內已收到五宗家暴的投訴,警方均認為那些只是普通的家事,在這情況下,受害人也沒有提控。見到上述嚴重情況,便決定先提交關於家庭暴力的法案。今年四月,高天賜曾提出同一法案,卻遭議員們否決,他希望今次可以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