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洲涉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2013-10-31

【中新社長沙10月30日電】(記者 傅煜  劉雙雙)記者30日從湖南省人民檢察院證實,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當日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 10月18日,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長沙警方在廣州將陳永洲抓獲。23日和24日,《新快報》連續兩日在頭版刊文籲請長沙警方「放人」,引發各界廣泛關注。 公開資料顯示,從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陳永洲曾在《新快報》上發表多篇有關中聯重科「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監督報道。 26日,央視(CCTV)報道稱,被拘留的陳永洲已承認收取中間人的「黑錢」,承認報道受人指使,並表示悔意。 在央視播出的新聞中,陳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後發表的10余篇中聯重科負面報道中,祗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的,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自己祗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沒看,就在《新快報》等媒體上刊發。針對此事,《新快報》27日在頭版發出致歉信,稱「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這家總部設在廣州的報紙承諾將以此為戒,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採編人員和出版流程管理。 中國記協就此次事件發聲明稱,《新快報》在長達一年的時間中連續發表多篇該記者署名的捏造事實的報道,嚴重失職,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總部位於湖南長沙的中聯重科是中國工程機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其兩大業務板塊分別為混凝土機械和起重機械。中聯重科2012年營業收入480億元人民幣,淨利潤73億元。《新快報》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主辦,1998年創刊,是廣東三家主要都市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