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公司守則 維護廉潔營商

2013-11-12

  『停!導演大人,這情節有點不合情理,我無法演下去……』阿業在台上兩手叉腰,望向台下的編劇智哥,兩人四目交投,氣氛瞬間凝結,周圍的人不敢多發一言』 『距離演出時間已經不多,你現在才說劇本有問題?』智哥十分不解。 阿業和智哥在大學商學院就讀,最近正忙著為聖誕匯演綵排舞台劇,主題是關於企業誠信管理文化的,當主角的阿業不認同智哥編的劇本。   阿業說:『我演的這個主角是年青才俊,負責A公司工程投標事宜,幹勁十足,盡力為公司爭取承投有關工程,現在競爭對手B公司的職員說可以暗中提供B公司的標書資料,條件只是向他支付少少佣金作為回報,有什麼不妥呢?正所謂商場如戰場,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老闆只關心是否能成功投標,哪會管我用什麼方法,更不會因此而解僱我這個「功臣」……』    智哥打斷阿業的話:『你應該知道,標書內容是公司的機密資料,員工隐瞞老闆用以出賣給他人以謀取私利,老闆當然不容許這樣做。』 『有人願意向我們提供有用資料,收取一點合理報酬,難道這也犯法?』阿業不服氣。 智哥知道原來阿業仍未完全明白劇本希望帶出的主要信息,於是耐心解釋:『其實我在編這故事時收集很多資料,這個劇本取材自廉政公署早前偵破的一宗涉及私人領域的賄賂案件,涉案人任職一間私營工程項目管理公司的高級項目經理,在大型建築項目中擔任一項工程的投標及評標工作,因職務之便掌握了各投標者初步投標意向及各投標公司的優缺點等商業秘密資料。該經理瞞著公司老闆,偷偷向一間參與投標公司的職員表示可以提供上述商業秘密資料,但要求支付佣金作為回報,這種行為不單老闆不容忍,更嚴重的是會觸犯《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構成刑事罪行,我寫這故事就是想讓同學們加深了解商業誠信管理的重要性,更要知法守法,珍惜前途,免誤墮法網。』 阿業聽罷一怔,沉默良久。智哥續道:『劇本中B公司職員這樣做是在向你索賄,而你給予佣金以換取資料就是行賄,按照法律規定,私營部門的行賄最高可處2年徒刑,而私營部門的受賄最高可處3年徒刑。其實不單是企業主要重視商業誠信管理,作為僱員,也要遵守公司的工作守則,以免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自毀前途的行為,這一點對於我們將來在職場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見阿業點頭表示明白,智哥馬上語調一轉,開玩笑道:『阿業,你演這個角色最後會自食其果,身敗名裂,為免破壞你的俊男型像,我們還是換角吧!』 『導演大人,不要取笑我了,這故事意義深遠,我一定會盡力演好的。』見阿業的滑稽賠笑樣,大夥即哄堂大笑,氣氛緩和下來,繼續用心排練。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