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抄牌 網上辱警

男子被控加重侮辱罪

2019-04-12

【本報訊】一名男子晚上將其電單車停泊行人路上,早上取車時發現被「抄牌」。男子認為晚上將車停泊該處不構成阻礙,對警員的抄牌顯得不滿,遂於網上發文辱罵警員以洩不滿,結果被警方控告加重侮辱罪。

被控男子姓張、卅餘歲、本澳居民、任職售貨員。本月八日早上,張到瘋堂斜巷取車時,發覺泊在行人路上的電單車已被「抄牌」,顯得十分不滿。為發洩不滿,張於同日上午在社交網發長文,認為晚上將車停泊該處不對人構成阻礙,對警員的抄牌表示憤慨,又以不少粗言穢語辱駡「抄牌」警員。

警方發現帖文後,根據資料於本月十日傳召張某到警署接受調查,期間張某承認因不滿被抄牌,故網上發文發洩不滿。警方經調查後控告張加重侮辱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