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消委會簽署合作協議

2019-09-26

港澳消委會日前在澳門舉行簽署合作協議儀式

【特訊】澳門與香港的消費者委員會於前日在澳門簽署《港・澳消費者組織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港澳消委會認同透過協議為雙方建立更完善的投訴個案轉介機制,將可達致更快捷與妥善保護兩地消費者的合理權益,同時,日後如出現涉及侵害兩地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事實,兩地消委會將聯合對相關事件發表意見,此舉對保障兩地公眾的消費權益可收適時與提高社會關注之效。

配合兩地消費者往來消費頻繁的實際需要,港澳消委會提出簽署雙邊合作協議,在具體規模及系統運作下進一步促進兩地保護消費者工作的交流與合作,同時履行《綱要》中的加強互動合作,共同推動兩地經濟的穩定發展。

港人在澳消費爭議通過跨域仲裁解決

該協議合作範圍主要包括消費糾紛的諮詢投訴個案轉介、維權訊息、教育及商品比較試驗等的交流、培訓及保護消費者相關法律制度的協作,同時,雙方更善用了澳門的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服務,在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上,會協助香港消費者使用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跨域仲裁服務解決在澳發生的消費爭議,《合作協議》中詳細定明港澳消委會在處理個案轉介及跨域仲裁的責任、義務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