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偷手機電訊店主收贓同被控

2019-10-16

一名大學生涉偷手機,被警拘捕。

手機店主涉收贓被捕。

大學生偷手機,警方展示案中證物。

【本報訊】一名大學男生涉多次在球場偷手機,並將贓物拿到手機店變賣,終被警方拘捕。收購手機之店主則涉嫌觸犯贓物罪,同樣被捕。

被捕大學生姓邱、二十歲、本澳居民,手機店主姓龔、四十餘歲、本澳居民。

案情指,上周末中午,治安警執行反罪惡巡邏期間,在慕拉士大馬路發現邱某形跡可疑,其特徵與近日在黑沙環和祐漢區多宗籃球場盜竊案的疑人相似,於是上前截查。

盤問下,邱供認因一時貪念,先後於馬場北大馬路籃球場和永寧廣場籃球場內,偷取打波人士放在場邊的兩部手機,並拿到台山區的手機店變賣,分別賣得五百和一千元,贓款事後已花光。警方調查後將邱控以盜竊罪名,交檢察院偵辦。

警方繼續跟進案件,到收購手機之店舖調查,店主龔某承認曾以一千元收購邱某一部手機,邱當時未能提供手機解鎖密碼,聲稱是幫朋友放售。由於龔明知手機不屬於邱的情況下,仍然與邱交易,故警方調查後將龔控以贓物罪,同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