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議員指專業註冊制度處罰過嚴

2019-10-25

陳澤武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 (二常會) 昨早舉行閉門會議,繼續分析及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期間,有醫療界議員吐了很多苦水,並提出,私家醫生認為法案的處罰很重;對此,政府已多次重申,那是涉及公共利益,關乎每一名患病就診的市民,所以,需要較嚴。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向傳媒透露,在大約七十分鐘的會議中,發言的議員不多,主要是醫療界的議員吐了很多苦水。那議員提出根本問題:與公立醫生相比,私家醫生較難競爭,法律的規管又很嚴,處罰又很重;除非體系有所改善,政府向私家醫生的輔助更多,否則,將來的情況更困難。陳澤武坦言,關於更多輔助等言論都是與衛生局溝通的議題,不在法案的範圍內。

陳澤武也表示,關於四級紀律處分 (書面警告、罰款、停業、禁止執業) 的規定,那名議員認為不清晰,要求政府提供實例。當中,第五十一條規定三個情況可被禁止執業,其中一個情況是「作出包庇或參與侵犯病人的人格權的行徑」。立法會顧問想到,那可能是醫生責罵、侮辱病人。二常會將要求政府回應,侵犯病人的人格權達到甚麼程度可被判禁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