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持續落區宣傳

《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

2019-10-25

環保局人員到不同區份向市民、商戶宣傳法律

【特訊】環境保護局持續進行《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的普法工作,包括到澳門各區向市民和商戶宣傳法律,並繼續舉辦面向攤檔、小販等不同界別的介紹會,務求加深各界對法律的認識。

有關法律將於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為加強普法工作,環保局人員繼早前到北區、新橋區和氹仔區等進行宣傳,10月下旬起更繼續到不同區份向市民、商戶宣傳法律,特別是介紹法律的重點並非收費或處罰,而是希望營造社會的減塑氛圍。環保局人員並推廣減用塑膠袋的小貼士,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袋並自備購物袋,而商戶在有需要時建議只提供合適數量和尺寸的塑膠袋,共同加入減塑行列。

此外,環保局早前亦再與市政署合作舉辦面向攤檔、小販的介紹會,與業界就實際操作時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交流,並聯同市政署到多區的街市、小販區等直接向攤檔、小販進行普法宣傳。而為加強旅客方面的宣傳,環保局亦與旅遊局等相關部門在各出入境口岸和旅遊熱點進行普法宣傳。

環保局將繼續舉行面向不同層面的介紹會和宣傳活動,有關法律詳情、相關內容及宣傳品下載等,可查閱專題網頁(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或附圖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