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就《禁蒙面法》被裁定違憲提出上訴

2019-11-27

【香港中通社11月26日電】香港高等法院(高院)於22日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特區政府於25日下午4時許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原訟庭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決定。據港媒26日報道指,案件排期在明年1月9日進行聆訊。

高院22日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並正式下令《禁蒙面法》失效,但批准暫緩裁決至11月29日。

特區政府一方25日下午4時許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原訟庭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決定。文件中指出特區政府在現時香港暴力亂局中有合理必要性去應用《禁蒙面法》去保障守法公民,而且《禁蒙面法》所限制的權利及自由屬有限度,《禁蒙面法》亦不會限制參與合法集會的市民之權利。另外決定現時局勢是否符合“危害公安”的定義仍有很大的斟酌餘地,希望上訴庭接受《禁蒙面法》在香港“危害公安”局勢有增無減的情況下屬必要的,暴力示威令增加前線警員的工作壓力及人手緊張,而到處破壞及實施暴力行為的人士的私隱權亦毋須被保障。

案件排期在明年1月9日進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