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元旦起可參加內地社會保險

2019-12-31

【香港中通社12月30日電】《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施行。有在內地生活的港人坦言,即將可以參加內地的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有助吸引香港長者到大灣區城市退休生活。

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醫保局印發的《暫行辦法》規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居民應當參加5項基本社會保險。在內地(大陸)居住未就業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目前,內地民眾購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東莞市為例,每年只需繳交530元(人民幣,下同)左右,每次門診最高可報銷70%醫藥費;住院方面8萬元以下醫藥費,最高可報銷85%,8至16萬元最高可報銷75%,16萬元以上最高可報銷65%。

香港市民黃先生2002年退休時,開始在廣州定居,曾多次協助護送患病的香港長者返港治病。他說,香港人未能購買內地醫療保險,在內地醫院求診時,需支付較本地人昂貴的醫療費,很多長者迫於無奈只好返港治療。因此,當聽到中央新政策容許港人參加內地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香港長者均非常高興,在內地生活可以更安心了。

黃先生相信,政策有助吸引香港長者到大灣區城市退休生活。期望香港特區政府也能積極推出惠及在內地定居的港人長者的政策,包括將“長者醫療券”的使用範圍,擴展至大灣區城市甲級醫院,讓更多香港長者受惠。

香港工會聯合會對新政策表示歡迎和支持,認為這是國家在大灣區政策框架下推出的一項惠民便民重要舉措,政策靈活開放,照顧不同市民的需要,有利於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