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聞集納

2020-01-03

約一萬零六百戶社屋家團繼續豁免繳付租金

△特區政府於2020年1月1日起,延續社屋租戶租金豁免措施,不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獲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澳門幣,下同),約10600戶,約佔90%租戶可繼續獲豁免繳交租金,預計每月豁免租金的金額合共約570萬元,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則不獲豁免租金。

根據法例規定社屋每月家團收入上限,一人家團為11640元,二人家團為17680元,三人家團為23870元,四人家團為26220元,五人家團為27930元,六人家團為32680元,七人或以上家團為34390元。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則不獲豁免租金。

社屋租戶租金豁免措施自2011年起實施,以期為經濟薄弱的社屋租戶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支援措施,同時,部份月收入超出收入上限的社屋租戶須繳付更高租金,推動社屋超收入戶自動退場,體現公屋資源的合理運用。

2019年全年社屋租戶獲豁免租金金額預計約為6650萬元。

治安警出入境事務收費增設「澳門通」卡及「MPay澳門錢包」繳費方式

△ 為配合澳門特區政府推動電子政務發展,治安警察局持續優化各類款項收納服務,自2020年1月2日起,轄下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各服務點之服務櫃枱(包括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黑沙灣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居留及逗留事務專區)將增設「澳門通」卡及「MPay澳門錢包」作為繳費方式,市民只需「拍卡」或以手機應用程式的「付款二維碼」即可繳納各類款項,進一步方便市民辦理各項手續。

公眾如查詢詳情,可致電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熱線電話:28725488,或親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氹仔北安碼頭一巷)。

二○二○年度各類准照續期申請 可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辦理

△二○二○年一月至二月期間,市政署將提供各類年度准照續期的辦理,持有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即使是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各准照持有人應盡早辦理有關申請。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或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H區的市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零售(新鮮肉類/冰鮮肉類/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競賽動物准照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

‧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年度准照

‧小販准照

‧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長期占用公地准照

‧露天茶座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各類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到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及分站辦理。

的士駕駛員證即起可辦繳年費手續

△的士駕駛員證持有人可於2020年1月2日(周四)至3月2日(周一)期間,辦理繳付2020年度費用手續。持有《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新的士法」)生效前後所發出之新、舊證人士,倘於2020年需從事的士客運業務,可於辦公時間內攜同的士駕駛員證及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親臨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或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辦理,費用為澳門幣100元。

倘由他人代繳年度費用,代辦人需攜帶持證者之的士駕駛員證正本、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澳門駕駛執照副本及已填妥的委託辦理聲明書,有關聲明書可於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免費索取,或登入交通事務局網站www.dsat.gov.mo下載。此外,按照「新的士法」規定,舊證持有人須更換新證後方可繳付年度費用,若舊證持有人擬繳付年費,交通事務局會同步為持證者免費更換新證,屆時,持證者需提交相關辦證資料,而獲發之新的士駕駛員證有效期為五年。

未繳年費營運的士證可被註銷

交通事務局提醒,根據「新的士法」之規定,未繳付年度費用之的士駕駛員證持有人,期間一旦被發現從事的士客運業務,除可被罰款外,更可被註銷的士駕駛員證(亦即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呼籲擬從事業務之有關人士緊記須先依法繳付年費。至於未擬從業的舊證持有人,可待日後打算從業前再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