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設計師涉藏汽油彈

認罪感後悔 官指判監無可避免

2020-01-10

【香港中通社1月9日電】(記者 企日昭)香港一名23歲女設計師於去年10月的大埔示威中,因管有3支汽油彈被捕,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她於1月9日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對事件感到後悔。裁判官明言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現將她還押至1月24日判刑。

據了解,被告王琬瑜於去年10月參與香港新界大埔示威,並在警方的驅散行動中被捕,其後被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她於9日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並在庭上承認控罪。

案情指出,警方於2019年10月13日傍晚得悉有示威者在大埔廣福道非法集結,遂到場驅散示威者。期間拘捕被告,並在她身上搜出涉案的3枚汽油彈、1瓶含液體的膠樽、面罩及手套等物件。經化驗後,膠樽和汽油彈內均含有易燃液體。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案發時欲攜汽油彈離開現場,亦明白不應訴諸暴力,現已感到後悔。此外,她過往致力投身社會服務,除了幫助內地兒童外,亦曾協助籌辦專為傷健人士而設的時裝表演,希望能獲法庭輕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認為案情嚴重,考慮到案件對被告自身和社會構成的潛在危險,明言判監無可避免,並將案押後至1月24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等量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