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350號

2020年01月20日

星期一

龐大公帑支出不明不白

公資企業監管漏洞何時堵?

2020-01-20

立法會近年亦有不少議員關注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管問題。

「六百億基金」被社會質疑為「高官離補2.0」,最終政府被迫撤案收場。

新任特首賀一誠表示,現時欠缺法律監管公共資本公司,故需成立機構研究加快立法工作。

立法議員蘇嘉豪表示,有專門法律監管公資企業之前,政府不應再推「六百億基金」。

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表示,當局分兩階段強化監管公營企業。

特區政府於二○一九年七月向立法會提交《修改二○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案,表明將會調撥六百億元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但由於涉及龐大公帑且沒有透明度,被社會質疑為「高官離補2.0」,最終政府被迫撤案收場。但事件同時亦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全澳所有公共資本企業同樣處於近乎「無王管」狀態,至今仍無專法監管企業財政,令社會憂慮公共資本企業容易滋生貪污腐敗,成為利益輸送的溫床。

龐大公帑支出去向無人知?

立法會近年亦有不少議員關注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管問題。根據立法會《二○一七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意見書顯示,特區政府投入資本最多的公司為:澳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五十七點四億元)、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十六點七億元)、大利來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四點一七億元)及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一點九億元)。雖政府投入大量公帑,但澳投公司及大利來公司並沒有公佈每個年度報告及財務報表,大利來更於一六年底進入清算程序。

另外,有一家公共資本企業利保發建設有限公司已經清盤,但政府從未公佈任何消息,尤其清算後的財務狀況及政府收回資本。至委員會追問,政府才回覆利保發公司向政府支付四百多萬元,為該公司權益總金額。

公資企業無專門法律監管不合時宜

有關意見書亦指出以下問題,公共資本企業在政府完成注資後,資金便脫離了公共財政的視野,進入公共資本企業領域,與其他私人股東出資的企業一樣受到《商法典》的法律規範及其監督實體的監督,但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公共資本企業的財政安排作出法律規範,尤其是沒有法律規定公共資本企業需要向政府上繳利潤或支付紅利,對於公共資本企業的留成收益,利潤的其他用途,公共資本企業資產產權轉讓收入等也沒有法律規範。

意見書又指出,隨著政府設立越來多公共資本企業,如何以法律監督公共資本企業的財政,以防資產流失,此一事宜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在制度建設上,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比較經驗,應訂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公共資本企業利潤上編的百分比、資產產權轉讓所得的收入的處理方法,並規範公共資本企業每個財政年度公佈其財務報表,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增加公共資本企業財政狀況的透明度。公共資本企業方面的立法應盡快進行,以便公眾對源自公帑的資金作出監督。

立法監管承諾彈票

事實上,在二○一八年十一月,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亦承認現行《商法典》及監督實體委派人員進入公共資本企業的做法,已不符合社會發展要求,故承諾將透過專門立法,讓監督實體和公眾監督有法可依,並計劃二○一九年內啟動研究、進行諮詢。但後來又絕口不提立法監管公共資本企業的時間表,被社會批評承諾「彈票」。

財政局︰兩階段強化監管公營企業

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表示,認同議會及公眾關注公帑投放於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督及效益問題,會跨部門協作制訂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可行性。但制訂法律需時,為回應社會要求,政府有意優化現行對公共資本企業的內部監管制度,第一階段會推出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要求公共資本企業披露各項訊息;第二階段則優化公共資本企業的內部監控。

何燕梅表示,財政局已完成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的草擬工作。這份指引規範公共資本企業公佈資料及相關事項,指引適用於特區及特區其他公法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務出資的公共資本企業,需要在官方網頁公佈企業本身的基本資料,如組織架構、財務資料、採購資料、最新消息或新聞資訊。為方便查詢,財政局會在官方網頁整合有關公共資本企業的網址,並提供網址的超連結,讓公眾查閱所有受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規範的公共資本企業名單。局方爭取盡快落實及執行有關指引。

至於第二階段則會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本企業的內部監控。財政局正草擬公共資本企業的內部控制規範,列出對公共資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原則及規則,鑑於公共資本企業的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屬行政長官及不同施政範疇的監督實體,財政局早前亦向各辦公室就公共資本企業內部監管的前期研究工作聽取及收集意見,將進一步分析及優化內容。

蘇嘉豪︰指引不應袋住先 立法要快馬加鞭

立法議員蘇嘉豪認為,所謂的指引沒有強制性,亦沒有法律約束力,若果部門不遵循亦沒有後果。當局解釋有關指引將由行政長官批示,「相信」每間公共資本企業將會遵循指引。「乜都講相信,就唔係制度化合格的表現。」蘇嘉豪表示,不反對政府要「兩步走」,指引可以做,但同時亦應快馬加鞭完成專門立法監管,否則就變了「袋住先」。而且,崔世安政府到換屆仍未能推出所謂的指引,蘇嘉豪擔心政府換屆,「新官未必會理舊帳」。

另外,金管局早前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預料二零二零年中公開諮詢設「六百億基金」。蘇嘉豪認為,政府當任之急是按部就班做好公共資本企業的專門立法的研究和事前諮詢,不應該本末倒置,否則即使公開諮詢「六百億基金」,亦只會是費時失事,市民並不會接受。「市民不會因為政府畀多咗資料而變成支持,因為問題的根源是這些公共資本企業沒有專門立法監管」,蘇嘉豪說。

新增部門加快立法成效成疑

新任行政長官賀一誠一上場就成立「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負責檢視澳門特區公共資產的監管制度、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的運作及管理模式,協助制定有助於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有效運作及完善管理的政策與法規。剛卸任的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獲委任為該辦公室的主任。賀一訪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公共資本投資公司涉及龐大的政府資源投放,一定要監管好。但由於現時欠缺法律監管公共資本公司,故需成立機構研究加快立法工作。

但社會對此舉有不同意見,質疑有否成立辦公室的必要,過去政府一邊高叫「精兵簡政」的口號,一邊新增部門,早已為社會詬病多時,現時成立辦公室會否成為新風氣?更重要的是,這個新成立的辦公室要向公眾明確交代具體工作規劃及時間表,以及按部就班盡快完成專門立法監管公共資本公司。否則,公眾會質疑這個辦公室只是為了「政治酬庸」,安置離任高官,這將會打擊現屆政府的管治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