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390號

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特區公 報

2020-03-10

昨日出版的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4/202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修改內容包括《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第九條的申請條件,以及第二十一條─A的例外情況。

第5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修改第32/2018號行政法規《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附件及第六條第一款,對申請資助計劃且符合法定條件的每一企業,可獲批給的資助上限改為澳門元三百萬元,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第2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由體育局管轄名為「望廈體育館」的體育設施,改稱為《望廈體育中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