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表出席三常會

討論印花稅規章

2020-03-21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邀請政府代表出席細則性討論《修改〈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法案會議,委員會對於新文本內新增不動產內場地使用權印花稅表示關注。

該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過去對大型綜合體等內部商鋪使用權讓與等同不動產租賃的印花稅徵收存在不清晰,在相應的司法訴訟中,由於該類“非典型合同”,政府處於敗訴;為此,〈印花稅規章〉及〈印花稅繳稅總表〉》法案中增加對大型綜合體等內部商鋪使用權讓與等同不動產租賃的印花稅徵收,由「讓予不動產內場地使用權,以及受讓人支付固定或浮動費用」作為定性,以便未來操作和釐清有關租賃活動。

另外,委員關注到條文中,不同行為所受的刑責性質不同,分為刑事和行政違法兩個不同的刑責,黃顯輝表示,政府將進一步研究及優化有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