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良認同經屋家團代表

申請年齡維持18歲

2020-04-04

陳家良

【特訊】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了修改經屋法的新文本,經屋家團代表申請年齡維持18歲,以及經屋售價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兼街坊總會副理事長陳家良對此兩項調整表示認同,認為能讓該年齡段有實際住屋需要的青年有申請經屋的機會,而經屋售價按成本價計算亦相對合理,較符合長遠發展效益。

陳家良表示,經屋法原文本建議提升經屋申請人年齡的理據不足,加上經屋有設定收入及資產上下限,過往18歲至24歲人士成功申請經屋的數字不多,根本不需要將此年齡階段年輕人排除,不給予他們申請經屋的機會,新文本這次調整將經屋家團代表申請年齡維持現時的18歲,體現政府吸納了社會意見,但個人申請人年齡由原文本建議的 25歲下調至 23歲,有再調整的空間,希望政府及立法會未來繼續加以研究。至於經屋售價以成本價考慮,政府既不賺錢亦不補貼,居民可以合理價格透過購買經屋來解決居所問題,相對較為合理,也較符合長遠發展效益。

除此之外,現時經屋供應不足,合資格家團即使成功申請經屋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成功“上樓”,陳家良建議政府加快經屋興建進度,增加供應量,並善用收回的閒置土地及新填海區的土地資源,及早做好長遠的公屋總體規劃,以緩解居民對住屋的需求;同時,做好經屋、社屋以外的新類型房屋研究,尤其針對夾心階層群體的房屋計劃,以補充現有房屋政策制度,構建合理、多元的置業階梯,增強居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