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422號
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城規會通過廿一規劃條件圖
2020-04-16
【本報訊】新屆城規會昨召開首次會議,介紹討論廿三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新委員中僅兩人發過言,而會上最有意見的,就是官委的市政署副主席羅志堅,於兩份草案中提出不贊成的意見。
在「位於鄰近果欄街及花王堂街之土地」草案,新委員陳昭怡與羅志堅關注草案對地段北側外所保留的門樓及圍牆與日後建成大廈關係。後者指若這未來作為公共地方屬市政署管理,門樓至未來大廈出入口之間空間狹少,易生治安及衛生隱患,公共管理困難。
「我哋不太贊同(這個方案)」羅志堅認為,該空間要不由政府全面管,不允許有關私人出入,免付出很大的管理成本,或是政府撒手不管,交由地段作私人門禁管理使用。
城規會主席兼工務局局長陳寶霞透露,業權人已與政府達成修改批給合同把門樓所在地割讓歸還予政府,相關程序正進行中,故與之相連的地段北側一定是可開門開窗的「綠線」,不能改為不可開的「紅線」。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也解釋,保留有關門樓等純粹是保存歷史城區之舊貌,未有考慮規劃條件與管理的問題,而公共地方管理也非其職責範圍。
新副主席邱庭彪也開口稱,這實屬管理問題應留待日後處理,不應影響業權人發展之權益,若叫停對雙方都不合理,應繼續推進項目,中間也可以再談,讓社會資源充分利用。
陳寶霞也謂,這是兩難的情況,按現時去做確會有影響但不大,且業權人已多次入則,若按羅主席之言去修改規劃條件圖甚至是批給合同將是漫長程序,而當局希望有辦法可幫助業權人發展,會在往後收則時與市政署再探討。草案最後獲通過。
羅:規劃時應考慮埋管理問題
到「告利雅施利華街9號」草案,羅志堅指地段後有斜坡,實應在條件圖明確業權人維護責任,以免像現時署方遇到若憲馬路等一些個案,因周邊沒公共地方可進入,而私人業主又不配合提供空間下,令政府無法履行維護斜坡之責任。
陳寶霞回應說,有關問題屬管理問題,往後可探討,但非在一個項目裡就可解決。不過羅志堅反駁,這非單純管理問題,更是涉及樓宇安全等,應在規劃與批則時就要考慮,而非待其出現無效狀況,增加社會矛盾、政府與市民間矛盾。
羅志堅強調,規劃時不應把問題留待往後管理時才去處理,這是已發生的問題不能再迴避,否則再談一百年都會重犯,永遠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陳寶霞稱,這題目太大,非「一言兩語可以講完」。
新委員譚志煒建議,這可透過日後樓宇管理規章中去解決處理。城規廳廳長麥達堯補充,該個案旁邊有國有土地可入,故不會出現有關問題,而後續政府部門內可就此題目再協調。這才讓羅志堅未再跟進下去,讓草案通過。
另外,舊委員區頌兒就「荔枝碗馬路5-6號」草案建議,當局做這區的草案應多與荔枝碗規劃及沿岸防洪整治規劃協調和考慮,以免日後造成衝突再改。麥達堯回應道,這都會考慮規劃相容性,也會與相關部門協調。
會上大部份項目都是沒爭議、沒意見下通過,而舊印務局大樓「位於鄰近官印局街之土地」及文化產業委員會辦公的「美珊枝街5-7號及瘋堂斜巷23號」兩公共工程的也一樣是沒委員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