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工會建議把新冠肺炎納入『職業病』範圍

2020-04-29

【香港中通社4月28日電】(劉夢婷)4月28日是“國際工傷紀念日”,香港工聯職安健協會當日到香港特區政府總部門外請願,提出多項訴求,包括將新冠肺炎納入“職業病”範圍。

協會多名成員聯同特區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權益及投訴主任吳偉樑等,為因工死亡的工友默哀,並拉起白色橫幅,高喊“珍惜工人生命、捍衛工人尊嚴、保障工人權益,強烈要求政府加強僱員職安健保障”等口號。

他們舉著“盡快完善職安健政策,保障打工仔勞工權益”的牌子,促請政府落實檢討及修訂《僱員補償條例》,推行“中央職業保險補償基金”制度,將新冠肺炎納入“職業病”範圍,保障在職場受感染的員工。

陸頌雄指出,2003年的“非典”已被納入“職業病”範圍,但現時新冠肺炎卻未被納入。他認為,僱主如不做足安全措施,打工仔便得不到足夠的安全保障。

工聯職安健協會副主席葉偉明稱,據統計,去年發生130宗重要事故,有17名工友在工作期間辭世。然而工友的保險主要依賴私營保險公司,“零散工”和自由身工作者的權益沒有被保障。因此政府需設立保險補償局、設立基金制度,維護得病工友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