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卡首月已使十二億四千萬

2020-06-04

經濟局等到中區社諮會介紹消費卡計劃開展情況。

【本報訊】俗稱電子消費卡的消費補貼計劃推出滿月,經濟局向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表示,首月已有一千二百五十萬筆交易,共向市場注入十二點四億元,人均消費已破二千一百元。

三千元人均已使逾二千一

中區社諮會昨邀經濟局、消委會及市政署介紹消費卡使用情況。會後社諮會副召集人徐達明和委員杜妙玲引述經濟局指,首月消費卡交易總額已達十二億四千萬元,累計交易宗數有一千二百五十萬筆,人均消費二千一百五十八元,每宗交易平均金額不足一百元。

在六十五萬八千名登記消費卡居民中,已有逾九成、五十九萬三千多人已領卡。截至五月底,當局共接獲報失的消費卡有九百三十九張,當中五百○二張已尋回。因使用不當或晶片出問題而要換卡的有七百○二張,佔已發放卡數的百分之○點一。要退款處理的有二百○八宗,涉及金額為五萬三千多元。

市政署則介紹,本澳七百一十一個街市檔販中,五成一已安裝有關機具,而全澳八百九十二個小販中,安裝的有六成一。又稱有小販反映,安裝後做生意更方便快捷,營業額略增。

不禁抬價商號參第二期

至於商號抬價的問題,消委會回應稱,目前該會只能勸喻,無法作出處分或制訂黑名單,要等未來《消保法》立法後才有處分權。至於能否限制有問題商號參與第二期計劃,他們引述消委會謂,這是不能禁止商號參與的,除非立法。

委員也紛就計劃發表意見,包括在議程前發言。何永康表示,為能持續抒緩居民的經濟問題,建議加快完成消費卡檢討工作,將第二期提前一個月至七月發放,讓居民能盡早使用。梁安到認為每日限額三百元實是不夠用。杜妙玲則建議第二期應延長使用期限。

經濟局:第二期調整也聽意見

對於相關意見,經濟局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政府正思考如何完善第二期計劃,並會收集更多資料和聽取外界意見再去研究,也未有透露優化的方向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