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國安立法有利維護香港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

2020-06-11

【中新社北京6月10日電】中國外交部10日表示,中國涉港國家安全立法將使香港有更加完備的法律體系、更加穩定的社會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將更有利於維護香港的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外交部官網6月10日登載《關於涉港國家安全立法你需要瞭解的6個事實》指出,很多國家和國際人士認為,中國涉港國家安全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勢需要、人民期待、國際慣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應支持中國全國人大的決定。但極個別外國政客妄加評論、橫加指責,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梳理了極個別外國政客6個有代表性的謬論。回應“涉港國安立法將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謬論時,外交部表示,國家安全有保障,社會才會安定有序,香港的繁榮穩定才有基礎;香港大門洞開,國家安全漏洞百出,香港社會亂象橫生、動蕩不安,投資者的信心勢必受到嚴重影響。比如,“修例風波”使香港痛失保持了25年的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地位,GDP十年來首次出現負增長,失業率創下近十年新高。

外交部指出,有關立法不僅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反而有利於保障各國企業依法經營和商務往來;消除本地和外國商界人士對“暴恐”等香港社會亂象的極度擔憂,為外國投資者營造法治更加健全、預期更加穩定可靠的營商環境。

外交部同時提到,澳門特別行政區2009年按照基本法第23條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從2009年到2019年,澳門GDP增長了153%,遊客數量增長了81%,總體失業率降至十年內最低。

推國家安全立法刻不容緩

針對中國此時推進涉港國安立法毫無必要這一論調,中國外交部10日表示,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形勢所迫,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外交部官網10日登載《關於涉港國家安全立法你需要瞭解的6個事實》一文指出,很多國家和國際人士認為,中國涉港國家安全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勢需要、人民期待、國際慣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應支持中國全國人大的決定。但極個別外國政客妄加評論、橫加指責,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梳理了6個有代表性的謬論。在回應“中國此時推進涉港國安立法毫無必要”這一謬論時,外交部指出,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就維護國家安全自行立法,但回歸近23年來,由於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極力阻撓、干擾,相關立法仍未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23條立法實際上已經很困難。

外交部強調,一段時間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安全面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港獨”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動不斷昇級,香港分裂分子甚至公開打出請求外國對華制裁甚至邀請美軍登陸香港的旗號,同時外部干預勢力和“台獨”勢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法治,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