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暫時放寬企業IPO審查標準

2020-06-17

【香港中通社6月16日電】台北消息: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6日表示,近2個月內將提出“IPO(首次公開募股)特別條款”,包括申請IPO的企業,可從檢視半年報改為檢視近一期季報。

依照現行規定,企業申請在台灣IPO時,要準備至少3年的財報,來檢視是否有發展潛力。但上半年因為碰到疫情,導致許多科技企業訂單減少,獲利數字不佳,影響申請資格。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張震山對此表示,因為疫情所致,不少想掛牌的優質公司恐會因近一期的財報不理想而難以通過審查。近日有券商已請證交所研議,以暫行措施方式,放寬審查標準,也就是“特赦方案”。

金管會擬從檢視半年報或年報的規定,改為檢視近一期財報,也就是今年7至9月的財報,且10月後送件的企業都可豁免適用。

券商也反映,希望放寬境外企業來台上市相關規定,目前已請證交所重新檢討相關規定較嚴苛的條件。現行境外企業上市條件之一,是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稅前淨利必須達新台幣1.2億元及無累積虧損。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今年設定的IPO家數合計為52家。截至6月中,IPO掛牌共有9家、審查中有5家,合計僅14家。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金管會之前提出多元上市方案,及最近推動的新創板,都希望協助企業籌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