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刻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助港重返正軌

2020-06-22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電】 (中新社記者 劉舒淩)伴隨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相關法律草案並於20日公佈說明摘要,備受矚目的涉港國安立法面貌進一步明晰。國家層面立法正依照法定程序加快推進,不斷釋放的信息透露出中央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幫助香港重返正軌的決心。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後,中央有關部門即展開工作,聽取香港各方面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意見建議;法律草案文本形成後,再就案文徵求意見、作出修改完善。本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展開草案審議工作。

立法進程緊凑、清晰、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18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所作的說明中直言,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盡快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確定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抓緊相關工作。

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生以來,香港內外敵對勢力造成長時間亂局,並危及國家安全;不斷出現的分裂、顛覆、恐怖和干預活動突破了“一國兩制”底線,被稱為香港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海內外普遍相信,是香港反對派、激進勢力逼迫中央出手。

面對充斥暴力犯罪、分離主義的社會動蕩,在亂與治的轉折關頭,中央選取堵塞法律漏洞的方式,既解當務之急、又圖長治久安。這一“良方”在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獲得高票通過,香港市民也以廣泛聯署等方式表達認同,盡快制定相關法律已形成強大民意,是舉國共識。

關於具體立法,全國人大授權常委會專門制定相關法律,而不是簡單地將全國性法律適用到香港,則體現出中央保持對香港特區的信任和對兩種制度的尊重。在“打擊極少數”的指導思想下,此項立法祗適用4種突出影響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並承諾將確保相關立法、執法、司法行為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各項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

外界普遍認為,需要明確國家安全的中央事權屬性、建立機構並賦予必要權力。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公佈草案主要內容尤其是當中的六方面“明確規定”,涉及相關安排,並特別作出說明——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

周延的立法工作,說明中央清醒地看到,對香港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管轄,不能祗是喊口號、做樣子,必須確保這部法律有效實施,必須要有實際抓手,方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

當前,香港面臨政治、經濟、民生等多種內外難題的考驗。國安立法相關工作啟動以來,本地局勢開始出現更多積極轉變跡象。而香港反對派污名化、妖魔化國安立法,乞求外力介入的各種荒誕言行已爭相出籠。

觀察家們相信,隨著國安立法的逐步推進,香港必然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更有利於保持穩定繁榮,香港各界人士也必將為自己、為社會、為“一國兩制”的空間作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