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實申報外遊史

要負刑責

2020-06-23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新聞發佈會

【本報訊】常住珠海屬內地居民的外地僱員,進入本澳前免十四天醫學觀察。疾控中心協調員梁亦好表示,為確保入境本澳的人士在十四天內沒有到過高發地區,他們須如實申報外遊史,違反者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上星期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沒有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布,從今早開始,常住珠海屬內地居民的外地僱員,進入本澳前免十四天醫學觀察。如何確保那些外僱入境澳門前沒有往返珠海以外的地方?

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調員梁亦好回應,為確保入境本澳的人士在十四天內沒有到過北京、湖北等高發地區,根據現行《傳染病防治法》,所有入境人士須如實申報十四天的外遊史,違反者有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當局除根據健康申報外,治安警察局亦會根據入境人士所持證件的發出地進行檢查,例如:證件由高發地區發出,當局需要入境人士出示過去十四天沒有去過高發地區的證明才允許入境。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指出,新措施實行後,出入境數字暫時沒有大幅增加。他指出,上星期五早上六時至下午一時,外僱入境約一萬三千三百人次;昨日同一時段,約一萬三千八百。

另外,梁亦好回應,早前珠海公布的七類澳門居民可獲豁免十四天的集中醫學觀察;其中一類是需要在珠海指定醫院覆診並取得證明並即日來回的人士。他們可直接豁免隔離,不需於衛生局的網絡系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