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保安部隊附帶報酬法案

2020-07-07

何潤生(右)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討論《修改第八/二零一二號法律〈保安部 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由於現時在保安部隊中不同部門有其工時計算之差別,有委員提出,以法案內的「增補性報酬計算方法為每月工作總時數除以當月的工作日日數,再乘以每週五個工作日」會否存在考勤問題。

委員會昨就法案的內容編制問題集,將之向政府提交,期望政府代表稍後就問題集作出回應和介紹。

何潤生會後表示,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如因工作上的特殊情況而每周工作時數超過四十四小時,可賦予工作人員收取增補性報酬的權利(一百薪俸點),而法案建議採用平均的方式計算人員的每周工作時數,容許以人員當月的工作總時數除以該月份的工作日數,再乘以每周五日工作日,作為人員每周工作時數的計算方法,可能在不同部門間的工作或工時安排上計算存上未能反映出實際情況,例如有部門人員是五天工作制、有部門是六天工作制,如法案乘以每周五日工作日計算,會否不同部門間存在差距?另外,委員關注到如何對部門人員的出勤作核實。另法案建議,增補性報酬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與目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有不同,又有委員提出,除法案中建議的司警、海關關員、獄警、治安警及消防局人員外,是否所有保安紀律部隊人員能夠享有此超時工作補償,委員會希望政府代表稍後出議時能夠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