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內需還靠澳門人

各界肯定消費卡對盤活中小企起積極作用

2020-07-24

消費卡對盤活中小企起積極作用,圖為大批市民前往夜市消費。

【特讯】特區政府在五月一日推出第一期電子消費卡,不到三個月內這就帶動約十八億元資金流入各行業,當中以零售、餐飲業為主,約百分之六十三流入了中小企業。因此,可以看出電子消費卡成為重要的消費誘因,大大提升居民消費意欲,加上本澳疫情緩和、商戶推出各式各樣營銷活動等疊加因素,令疫情下的呆滯內需市場活躍起來,說明政府出招見效,居民和商戶均受益,達到「促消費、穩經濟、保就業」目標。

中總呼籲商號要誠信經營穩保商譽

經濟局與金融管理局於昨(23)日舉行「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新聞發佈會,公佈第二期電子消費卡的詳情。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充分肯定第一期電子消費卡有助促進本地消費、振興內需等方面起著積極作用和成效,並認為政府吸取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的經驗,為第二期電子消費卡進行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優化領取新卡和未成年人代領安排等,是「接地氣」的做法,值得支持和肯定。

黃國勝指出,今次第二期五千元電子消費卡分別在政府部門、社團、銀行等地點設一百九十個增值點,共五百部增值機,遍及澳門各區,且增值流程簡單,是便民為民的好措施。雖然增值期由七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四日,但是,在七月二十七至三十一日期間進行增值時必須先把消費卡清零方能增值,現時有不少居民的消費卡尚未完全清零,而不清楚措施下進行增值,將會增不了值。因此,建議政府在這方面尤其要加大力度宣傳,避免居民「摸門釘」。

黃國勝認為,第二期電子消費卡新增了條例,經營者作出不法使用或收取消費補貼,或作出誤導價格資訊等行為,可被停止收取消費補貼。因此,他呼籲廣大中小商號要堅持誠信經營,穩保商譽。與此同時,在疫情下,更應發揮「同舟共濟、守望相助」的澳門精神,提供優質服務,做好出品,爭取回頭客。

街總倡多渠道加強二期消費卡宣傳

街坊總會理事長吳小麗對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表示歡迎,建議政府多渠道普及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的使用細則,現場做好宣傳講解及人流疏散工作,並積極加強查詢領取資格網站的承載力,避免開通時出現同一時間較多居民登入導致網站崩潰的情況,亦希望居民合理選擇充值點及充值時間。

吳小麗指出,本次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能看出政府確實做足準備,對於已領消費卡人士及未曾登記、遺失消費卡人士作不同情況的區分,並且聯合銀行、社團等機構提供充值服務,相信能方便居民使用,而且針對第一期消費卡出現的市場亂象,在第二期新增了相關監管機制,無疑能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目前距離8月還有不足十日,雖然充值點有190個地點及僅卡餘額清零的居民能在7月27到8月1日期間充值,但首幾天可能會有很多居民搶先充值或集中在同一個地點充值,而且未曾登記、遺失消費卡人士的領卡點與已領卡人士的充值點有所重合,希望有雙重功能的機構要開設好兩條通道及講解工作,保障領新卡和充值工作能順利進行。

民建聯籲居民妥善保管消費卡

第二期消費卡補貼計劃將於八月一日開始推行,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許龍通表示,未成年人代領卡的制度安排上也作出了調整,過往除了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可代領外,其他人無法代領,不少民眾對此表示非常不便,經社會各界多次建議,現在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代領,也可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再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代領,且未領卡的民眾,第二期無需再事先登記或預約就可以直接領卡,體現政策更便民及人性化。

許龍通強調,第一期遺失了消費卡並且已經向治安警察局報失的民眾,可以到六個指定地點補領第二期消費卡,但如果第二期已經充了值的消費卡不慎遺失,則不能再獲補發,呼籲民眾要妥善保管好自已消費卡。

另外,針對澳門通公司表示第二期消費卡將會收取百分之零點五手續費,許龍通表示,消息令社會擔憂相關費用將轉嫁予消費者而令物價上漲。他認為,是次消費補貼計劃令不少本澳居民習慣電子消費模式,對未來推行電子支付有促進作用,建議相關公司以未來營運方向為考慮因素,豁免第二期消費卡手續費,以減輕商戶及居民負擔。同時,建議當局加強巡查因消費卡而不合理漲價的商戶,促進市場平穩發展,保障居民的消費權益。

群力籲做好分流加強防疫措施

群力智庫理事梁彥邦預料第二期計劃推出初期,各充值點的人流數量將會增多,他建議當局應與警方做好配合,做好適當人手安排,維持各充值點的秩序,以分流各站點的人流數量,以免過分聚集影響防疫工作成果。他亦呼籲居民對於所有接收的資訊,均要仔細分辨,同時應以政府的官方訊息為準,以免因為不實消息而蒙受損失,不用急於進行充值,以免影響防疫工作的進行之餘,亦增加疫病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和隱患。他亦留意到在第一期計劃的領卡過程中,有部分人士因家庭特殊原因而無法順利申領,他建議當局除了查詢熱線外,亦應同步開通熱線或其他渠道,讓第二期消費卡計劃的領卡者能夠順利取卡,使相關計劃的運作能夠更加暢順。

除此之外,梁彥邦指出,第一期消費卡推出時,曾有商戶大幅抬價的情況,擔憂第二期計劃亦會有相同的問題發生;他建議政府當局應繼續做好巡查工作,並適時透過不同平台公佈本澳的商品價格資訊,做好把關,避免物價在短期內急促通脹,以及商戶胡亂哄抬物價的情況再次發生,損害公眾利益;對於擾亂市場秩序的不誠實商戶,他建議除了應按相關的行政法規草案,停止該商戶繼續使用消費卡支付機具的權利,亦宜公開名單,讓居民能夠知悉及進行選擇,他更促新《消保法》儘快出台,長遠利用法律法規保障居民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