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服務圈

2020-08-14

【正視聽】全國人大常委會11日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港澳法律界人士對此給予高度評價,表示相關決定有助香港和內地法律界在大灣區內開拓市場,促進港澳與內地法律界優勢互補,推動區內法律服務業長遠發展。日前新華社刊載了相關消息。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該決定對國家全面依法治國及在「一國兩制」下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服務圈有強大的推動力,既能讓港澳律師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又能為大灣區積極引進港澳優質法律服務人才,推動區內法律人才資源共享。「我將積極與業界搭建合作平台,促進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所試點,增進兩地律師互相了解,推動三地行業規則對接。」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介紹,香港律師有豐富的國際經驗,不少從業者擁有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從業資格,獲得內地執業資格有助於進一步增加香港律師的國際競爭力,為香港法律界培養複合型人才。

澳門城市大學協理副校長、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副理事長葉桂平表示,粵港澳大灣區涉及兩個法律體系及三個法域,此次決定力圖在制度銜接上消除合作障礙,對於推動粵港澳三地在法律層面實現合理對接和軟聯通是一大突破。葉桂平說,該決定一方面能夠促進澳門職業資格法律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使澳門法律業界人士尤其是青年能夠更便利地在大灣區提供法律服務,推動區域內法律服務協同發展,共同構建良好法律保障,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直接參與並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施家倫表示,粵港澳三地分屬不同法律體系,加之經濟結構外向型特點突出,各領域合作產生的爭議糾紛非常複雜,在大灣區中的跨境合作項目需要不同法域、不同業務領域的律師共同參與,互惠互利、合作共贏。施家倫期望各法律協會加強相關執業方面的培訓,做好備考準備,支持澳門法律業界赴內地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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