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本輪聆訊結束 法庭未作裁決

2020-10-02

【香港中通社10月1日電】當地時間9月30日,對中國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的最新一輪聆訊,在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卑詩省)高等法院結束。對於美方是否在指控中誤導了加方,以及法庭是否接受印證這一說法的額外證據,主審法官並未當庭作出任何結論。

本輪聆訊自9月28日開始,持續了兩天半,孟晚舟本人全程到庭。她的律師在庭上指出,美方濫用其與加拿大之間的引渡協議的特權,試圖以一套錯誤的『事實』實現對孟晚舟的引渡。

辯方認為,美方向加方提供的案件記錄中指控的行為與事實真相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且是實質性的錯誤陳述。案件記錄在整體上曲解了2013年孟晚舟與香港匯豐銀行方面晤談時所作演示幻燈片(PPT)的核心內容,而PPT是目前美方指控孟晚舟的唯一證據。辯方認為,該PPT解釋了華為與星通(SKYCOM)公司的關係及業務合規性,但控方有意遺漏了核心內容並作錯誤陳述,構成誤導。

據悉,孟晚舟引渡案下一次開庭聆訊已排期在今年10月底,屆時法庭將討論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執法人員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對孟的拘押過程是否存在程序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