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望洋保育不堪

2020-10-05

東望洋炮台與友誼大橋之間的景觀受到批示保護,惟被批評保護不足。

主教山與舊大橋之間的景觀仍未得到確實的保護,圖左為逾三十五米的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大樓。

【特稿】《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公開諮詢期餘下不足一個月。公布諮詢文本公布前,筆者曾期望換了特首,草案應該有所不同,應該稍為傾向從公共利益著想!結果卻是怎樣?何止令人失望,甚至令人惱怒:「草案如同出自前兩任特首領導的政府!」

的確,草案內很多議題可以爭論,甚至爭取;但是,最關鍵始終在於路環和西望洋山的保育。經歷了公民社會逾十年的發聲後,草案對西望洋山景觀的保育仍然非常薄弱,現有景觀仍有遭受破壞的危機。現任特首領導的政府若一意孤行,其公信力看來將會下跌如前任,難以再令人覺得其施政出於善意。

若政府不積極糾正草案,可以說,東望洋山的保育已評為不堪,西望洋山的保育將更不堪!現時,市民登上燈塔的平台,至少可以遠望友誼大橋,尤其是橋峰。需要知道,這景觀受到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保護;當年,政府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壓力下制定上述批示。

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如何仔細地作出規範,市民閱看後便可知道。(https://reurl.cc/A8jV1j) 縱使東望洋山周邊建築受到批示規範,該區的環境仍是高樓林立,公民團體多年來仍要屢次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訴願,以免燈塔的景觀遭到更大的、合法不合理的破壞。

定要注意的是,西望洋山的現有景觀更是完全沒有受到上述仔細規範的保護。無論是今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諮詢文本,或是一八年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都沒有萬無一失的保護。若政府不是立心在將來完全破壞或部份破壞現有景觀,為何如此「舖陳」?

的確,《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提出,南灣湖以西的將建政府設施,高度不超越西望洋山約海拔六十二點七米,並需採用具特色的建築設計。六十二點七米是甚麼概念?現已建成的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大樓已逾三十五米,可以想像六十二點七米會否令現有景觀受到破壞。

也要注意的是,現有景觀包括西灣湖和嘉樂庇總督大橋。草案僅僅提出保護主教山聖堂與西灣湖相互方向的景觀,卻沒有提出保護主教山聖堂與嘉樂庇總督大橋相互方向的景觀。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的最新說法更是:「望到舊大橋橋峰,不是《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要求、目標。」

誠言,東望洋炮台與西望洋聖堂及主教私邸稍有不同,前者是世界文化遺產,後者是被評定的不動產 (一般稱為法定文物);但是,相信在市民大眾心中,兩者的景觀都應該受到充份,甚至更嚴格的保護;相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是這樣設想。是否真的如此?或可透過公民團體的行動來考證。

今年四月,特首賀一誠在立法會表示,如果把新城填海C區全部用於興建高密度樓宇,本澳所有景觀線將被破壞;而景觀線是買不回來,這對一個城市很重要。還望重視景觀線的賀一誠,既親口承諾保護現有的西望洋山景觀不受破壞,也親自督促部門透過草擬法律法規落實上述承諾。

回歸之後,本澳的景觀持續受到破壞,就算歷史城區在二零零五年獲得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破壞速度未有減慢,導致公民團體發起連串行動,才得到一份被批評為未能充份保護燈塔景觀的批示。西望洋山景觀可說是經歷四屆政府後的唯一倖存者,能否得到保護,在於市民是否珍惜,會否把訴求清晰告知政府?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