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商人涉洗黑錢被捕

2020-10-31

【本報訊】兩名本澳商人涉嫌於三年前替詐騙集團轉移折合一百七十多萬澳門元的贓款,受騙的日本公司當時發覺受騙後,一度要求澳門銀行協助攔截匯款,但為時已晚。司警經調查後,終於日前拘捕涉案兩澳商,控以清洗黑錢罪,現續追查該宗詐騙案及贓款的下落。

被捕兩男子分別姓何、卅四歲,及姓孫、卅五歲。

案發於二○一七年,有詐騙集團假冒一家日本公司的高層,向該公司某部門職員發電郵,指示職員匯款二千四百萬日元(折合約一百七十三萬澳門元),結果成功得逞,同年七月廿四日,本澳某銀行的一個帳戶收到該筆匯款。

數日後,日本公司發覺受騙,即聯同匯出款項的銀行,聯絡澳門銀行要求協助攔截並退回匯款。惟為時已晚,該筆款項已被轉帳到香港及澳門多個銀行帳戶。

事件涉及清洗黑錢,澳門金融情報辦公室遂向檢察院檢舉,案件於當年九月轉交司警調查。司警調查證實有詐騙集團假冒日本公司高層向職員發出匯款指示。調查後掌握本澳收款帳戶持有人何某,日前將之拘捕,稍後再據口供拘捕孫某。何供稱應孫某要求將有關款項兌換成人民幣匯到內地某銀行戶口。

孫則供稱,是協助一名內地友人經何某兌換及匯款,沒有收取任何利益。

司警表示,有跡象顯示二人在知悉有關款項來自犯罪所得,但為利益仍替犯罪集團處理贓款,故將二人控以清洗黑錢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