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香港國安法
令市民重新享有自由人權
2020-12-11
【香港中通社12月10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0日表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過去5個多月的香港,街頭暴力絕跡、社會恢復穩定、市民可以重新依法享有自由和人權。她說,不斷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批評、甚至藉此“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的外國政府和機構應該“回頭是岸”,收回他們的不確言論和不公行為。
林鄭月娥在社交媒體表示,過去幾天先後接受外國及內地英文傳媒訪問,希望多向用英語溝通的國際社會解說香港自實施香港國安法後的情況,特別是澄清一些誤導和謬論。
她指出,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每個國家都有制訂法例保障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及打擊分裂國家和恐怖襲擊的活動。香港國安法只約束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涵蓋範圍遠比美英等國家的國安法律體系小,而規管的程度也不比這些國家嚴厲。
針對最近有智庫稱有了香港國安法,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岌岌可危,林鄭月娥反問:世界上哪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城市沒有受該國形形色色的國安法律所保障呢?同樣地,若一個地方好像香港去年下半年,時刻出現暴力事件、汽油彈橫飛、機場被圍堵、公共交通受破壞,它可以繼績吸引海內外投資者嗎?市民可以安居樂業嗎?
林鄭月娥表示,中國人說“事實勝於雄辯”,那些不斷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批評,甚至藉此“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的外國政府和機構,應該看看過去5個多月的香港,街頭暴力絕跡、社會恢復穩定、市民可以重新依法享有自由和人權,就應該“回頭是岸”,收回他們的不確言論和不公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