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警員醉駕與疫下受壓消遣選擇少有關

2020-12-19

黃沙澤重申將加強警隊監管

黃顥輝左)總結三常小組會

【本報訊】今年至今,保安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鳴」共有二十宗個案,創下開設該欄目以來的新高。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表示,二十宗當中以醉駕佔最多,有七宗,初步調查與疫情下警員所承受的壓力大、公餘消遣選擇減少有關。他強調,任何原因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各紀律部隊部門將會繼續做好監督管理。

今年二十宗『警鐘長鳴』破紀錄

「警鐘長鳴」欄目中,以二零一七年有十六宗為最高紀錄,但今年至今,共有二十宗,打破二零一七年以來新高。黃少澤昨表示,二十宗都是由當局主動發現、調查與公布,當中以醉駕佔最多,有七宗,其餘為毒品及其他;初步調查,醉駕與疫情下警員所承受的壓力大,公餘消遣選擇減少有關。

他強調,除了刑事處罰外,相關人員同時需要接受紀律層面制裁,例如停職處罰。他提醒紀律部隊人員,任何時候都要守法,以及謹記應有的義務與責任,依法守法、執法。任何原因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由於部份個案屬管理問題,將會繼續做好內部監督管理。

三常會討論保安部隊人員通則

另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正進行分析及討論《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案,黃少澤及相關紀律部門人員昨早應邀列席會議。該法案中,增加對於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的權利。黃少澤會後表示,現行六六/九四/M號《軍事化人員通則》的處罰比《公職法》嚴謹,認為制裁上幅度應該足夠,故當局傾向維持現有處罰幅度,不過,若社會認為有需要加強提升處罰幅度,當局持開放態度。另他指,法案簡化了當中部份紀律程序,相信能夠提升效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 政府代表在上次會議後,接納了委員會的意見,主動增加第三條條文--人員的權利,在現行《軍事化人員通則》權利不減下,再提升權利,紀律部隊人員所享有的權利與市民和公務人員法律所賦予一樣,並不影響其職務性質而受限制(除非因工作依法作限制時除外)。黃顯輝另引述,會上有委員關注強制手段及武器的使用,據政府代表會上回應,目前各紀律部隊/部門對於武器、火器、強制手段的使用,因應情況、使用程度由輕微開始逐級提升均有相應內部指引,而且使用時,需要遵守適當、適度、必要、專業等原則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