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南灣湖C區兩放高草案遭反對

羅立文:新高度已較舊時進步

2020-12-30

羅立文

【本報訊】政府放高南灣湖C區的發展高度惹來社會不少反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不諱言,新高度較當年未失效的批地高度已是「進步」,著反對的人不要只看一面,又強調政府「唔係亂咁嚟」,應讓有關程序繼續進行。

羅立文昨表示,工務局就兩份南灣湖C區規劃條件圖草案(南灣湖C1至C4地段;南灣湖C12與C14地段)收集意見,對此有人發表意見是正常的,這是他們的權利,「(反對意見?)我唔係聾架,梗係有聽到」。

反對意見多有錯誤之處

然而羅立文提出,發表意見者應「準備好少少先慢慢出意見」,因許多意見不正確、不百分百準確。其一是有示意圖標示當中的南灣湖C12地段限高為海拔三十四點一米,但草案建議該處限高實際為海拔三十米。

另一個是草案用的是海拔高度,這不等於建築物高度,如C12的地面就已有海拔四米高,日後建成大樓實際只有樓高約廿六、廿七米,可謂最少是少了一層。故有意見直接把海拔高度當樓高三十米、三十四米和五十米等都是不準確。

僅澳葡時代九十米高的三分之一

對於兩地段新建議高度高於現有建築高度,羅立文直言有關高度「唔係話好高」。他舉例C12最初批地發展高度有約九十米高,而現在政府建議的是海拔三十米,只是當年的三分之一,實已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假若沒有政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有關地段今日就可以建九十米高,「所以我諗大家都可以睇埋個啲嘢,即係唔好睇一邊,睇晒成個故仔」。

無意爭拗是否要更好保護景觀

地段已由過去的私人發展收回政府所有,為何不能更好地限高去保護景觀?羅立文稱他自己無意就此爭拗,大家對新的高度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覺得是高,也可以覺得是低。

對於會否因應意見下調高度,羅立文直言無法回應,因意見收集未結束,作為司長的他不應就此講太多,以免造成影響。而是應該讓有關程序繼續進行,交工務局分析收到意見,再上城規會聽意見,「我哋一路行,一路繼續傾」。

評估報告指新高度沒問題

被問到有否就新高度做景觀評估,羅立文稱,這肯定是有的,「個啲咩視廊呀個啲有做晒」,而報告的結論是沒有問題,但詳細內容他因沒有參與而無法作答。由於報告未必僅其屬下部門參與,故他不會指示公開,也不知可否公開。

羅司希望大眾明白,政府做事、提出建議是不會亂來的。他補充,兩地段非地產項目,屬政府用地,也不是「新建」一幢建築,而是擴建現址上的法院,故使用要視乎用家的要求。當局是考慮過這些要求及視廊景觀等才提出這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