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商會舉行建築廢料管制講解會

即場為業界辦申請手續籲儘快申請

2021-01-08

建造商會舉行建築廢料管制講解會

【特訊】因應《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行政法規將於2021年1月17日正式生效,環境保護局日前於澳門建造商會舉辦專場講解會,向本地業界介紹法規的主要內容和進行交流,讓業界更清晰有關分類、運送、傾卸、放置、處理等工作時應遵守的制度,局方亦於講解後為業界即場辦理相關申請,並呼籲業界儘快作出有關申請。

當局代表在講解會上為本地建築業界進行了普法宣傳,詳細介紹申請流程,並派員即場協助和接受業界作出申請,商會代表亦與局方深入交流業界對於新法的疑問以及實際操作上的問題,局方亦對於所有問題作逐一回答。業界表示認同法規對減少本澳產生的建築廢料量並減輕建築廢料堆填區的處置壓力的效益,該法規訂定在本地進行建築廢料管理,尤其對建築廢料進行分類、運送、傾卸、放置、處理和最終處置等工作時應遵守的制度,並訂定惰性拆建物料、特別拆建物料、其他拆建物料的分類,以及須運往的處理設施。

此外,法規規定運載建築廢料以作傾卸的車輛須事先取得當局發出的傾卸許可,方可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並須按所傾卸廢料的性質及重量計算傾卸費,繳付方式包括立即繳付和按月繳付。局方亦表示,法規生效之日前已判給或有關提交投標書期間已截止的公共或私人工程的總承建商,可獲豁免在法規生效後三年內繳付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卸該等工程所產生的建築廢料費用,但須在2021年2月15日或之前提出申請。

環境保護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陳國浩主任、洪進財職務主管、澳門建造商會羅志昌理事長、李家慈副理事長、岑海時副理事長、叶振超副理事長、葉建華副理事長等出席講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