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山景觀特首一念間

2021-01-11

【特稿】 城市規劃委員會上星期傾力表態贊成政府提出的、兩份被民間批評破壞主教山現有景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相關的法定程序近乎完成,更貼切的說法可能是「走過場」。只要行政當局按照草案簽發規劃條件圖,快則可以在今天將景觀判死刑!

有意見懷疑,兩份草案提出的放高,是否又為私人發展商開路?筆者覺得,草案定案後,南灣湖C、D區的樓宇限高將在海拔五十米或以下,相信私人發展商沒有多大興趣;他們要的是最大利益,他們要的是坐擁無敵景色的超高大樓!那麼,私人發展商的利益將在哪裡?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部門今次發出兩份草案,看來都是按照既定計劃進行!計劃人是誰?計劃是甚麼?前者的答案只有行政長官最清楚!後者答案可從去年九月的《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窺探一二!

《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提出,在南灣湖C、D區興建政府設施,以及在新城填海B區建設商業區。簡言之,多年前計劃在新城填海B區興建的政法設施,必須另覓土地;當中,除了今次曝光的法院大樓外,現時仍在商業樓宇的廉政公署、審計署新址或在南灣湖C、D區。

毫無疑問,私人發展商的利益將在新城填海B區的商業區!那裡是臨海地段 (美高梅酒店對面),近乎沒有樓宇高度限制,利益的龐大遠遠超過南灣湖C、D區!誰能獲得批地,可能由今屆政府決定!

若是如此,政府不用背上大多數市民的批評:「為了利益輸送而准許私人發展商在南灣湖C、D區興建高樓破壞景觀」。但是,又要滿足司法機關的龐大需求,不得不提出兩份「稍為破壞景觀」的草案;若不會引來大多數市民的反對,過關!

或許,計劃人覺得委屈:「為何又暗指我輸送利益呢?我的原意是為澳門好?澳門新建商業區、內有甲級寫字樓、發展總部經濟有何不好?市民不是要求經濟多元嗎?」如此想法,簡言之又是那一句:「領導為你好!」

還望政府理解,相信沒有市民反對新建商業區,市民要求的是保育來之不易的景觀。在保護景觀的前提下,把南灣湖C、D區建成市民休憩及旅遊的片區,又有何不好?政府為何未能有寬廣視野?作出決策時可否更多以市民福祉和澳門長遠發展利益依歸?

如此珍貴的「山─海─城」資源不能再有,原本可以用來落實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南灣湖C、D區的土地卻被揮霍成政府設施用地,市民總覺得不應該如此!究竟,澳門是旅遊休閒城市?還是公共行政城市?或是司法裁決城市?

現時現刻,主教山景觀從未如此深陷危機!能否繼續倖存,在於行政長官賀一誠的一念!筆者只能從浮面的跡象去猜估,清晰全局的是行政長官,相信能否妥善解決問題的亦只有行政長官。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