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702號
2021年03月15日
星期一
李良汪:政府有責保民眾消費權益
2021-03-15
【特訊】國際消費者聯盟於一九八三年推動並確定每年三月十五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目的是在全球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合理價格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最基本一環,行政當局應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杜絕寡頭壟斷或聯合定價的情況,保障民眾合理消費權益。
李良汪指出,產品價格的釐定雖有其自由市場原則所調節,但涉及民生類如鮮活食品、燃油產品等,其價格調整與民眾生活開支息息相關,若出現不合理升幅,必然對民生和社會做成直接影響。以油品為例,石油氣是不少家庭日常煮食必需品,亦涉及不少中小微企的經營;而車用油品是不少居民出行及行業運營所必須使用的,其價格調整既直接影響民眾生活開支,亦會直接影響有關行業所提供的服務,最終導致經營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長遠而言,對於民生必需品,除了現時已進入立法程序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李良汪建議當局持續完善與壟斷及公平競爭有關的法律法規,以配合將來《消保法》的實施,減少寡頭壟斷或聯合訂價等不合理情況。在相關法律尚未出台前,各權限部門應密切留意本澳各類民生物價的狀況,除持續提升價格透明度外,若出現不合理加價或疑似聯合定價的情況,亦即時介入跟進,甚至敦促適當下調價格。他認為,原則上確實應遵從自由市場原則,但民生必須品關乎整個社會的穩定及運作,政府絕對有必要作出適度規管,保障民眾合理權益。
另外,李良汪指出,以現時本澳的經濟環境及市場復甦情況,未來一段短時間難有較大增長,在確保民生產品合理價格的同時,建議當局盡快推出有效援助措施,紓緩民眾生活開支,增加內需,同時助力本澳中小微企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