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法擬規定出售貓狗須先絕育

2021-03-18

市政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回應路環流浪狗問題。

【本報訊】雖然《獸醫法》還未排上政府今年的提案項目,不過市政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透露,有意在法案增加寵物店出售的貓狗必須先做絕育的規定,冀源頭杜絕流浪貓狗繁殖增加所衍生的問題。

昨舉行離島區社區座談會上,黑沙居民吳先生反映區內流浪狗數目不斷增加,形容情況氾濫、失控,影響駕駛安全,也嚇怕遊人。

戴祖義回應道,流浪狗是很嚴重的問題,署方也注意到路環的流浪狗群確越來越多、分布範圍越來越大,造成一些風險,故他們有頻頻出動捉狗車去捕捉流浪狗,盡量遏止其增長。

同時,市政署會與動保團體合作,尋找可行方法長遠解決問題。去年雙方已開過兩輪會議,方向是希望先從容易的做起。戴祖義坦言,流浪狗問題若單靠政府去做,相信長此下去會很吃力,需相關人士配合。

戴祖義表示,其中一個方向是法律法規,希望未來在修法或正草擬中的獸醫法律制度入手,源頭開始就採取一些防止手段,如買賣的貓狗必須要先絕育,冀源頭杜絕,管制好貓狗的繁殖。當然,此舉需要一些時間。

另一方面,若情況繼續惡劣下去,市署與動保團體是否要採取聯合行動去捕捉流浪狗,然後物色一個地方把牠們安置。「有冇人願意去做呢個工作,我唔知。」戴祖義謂,這要與動保團體開會商討。

二○一七年當局的《動物防疫及獸醫法》公開諮詢文本僅建議,寵物店須為買賣的貓狗接種疫苗、植晶片、辦准照等方面,未有提出絕育的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