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台『農林22條措施』

台胞台企參與鄉村振興大有作為

2021-03-18

【香港中通社3月17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施鑫岳)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17日聯合出台《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農林22條措施”),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據新華社報道,“農林22條措施”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圍繞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提出具體支持措施,進一步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

國台辦17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會中多家媒體均關注“農林22條措施”相關內容,以及對於台胞台企的影響。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介紹,出台“農林22條措施”,是大陸率先與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重要舉措。“農林22條措施”與“31條措施”“26條措施”一脈相承,進一步為台胞台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及鄉村振興提供同等待遇。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任劉國深向香港中通社記者指出,“農林22條措施”是兩岸融合發展朝農業和林業領域推進的具體體現。這些措施提供的政策激勵,可以為台灣地區農民、果農、養殖業者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好的發展機會,解決部分台灣業者遇到的土地、資金、銷售通路和市場瓶頸。

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前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強調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相比,“農林22條措施”涉及的是農業林業與鄉村振興領域,支持台胞台企發展相關產業。根據措施內容,適用範圍除了水果、花卉與林木培育,還包括種茶、畜牧水產養殖、農業機具等多個領域的建設和生產經營。

劉國深表示,台灣的農業、林業、養殖業有一定的技術優勢,大陸需要引進台灣農林業者的技術和經營理念。這對於大陸的鄉村振興來說具有重大意義,也有助於台胞台企在參與鄉村振興的過程中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