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 

議員行為極不檢點須『停賽』

2021-03-26

圖為立法會會議。(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3月25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大會25日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案,包括引入“停賽”制度,收緊處分行為極不檢點議員的罰則等。涉及《內務守則》的修訂將於26日提交內務委員會,如獲批准將即時生效。

立法會過往出現議員頻繁“拉布”,甚至濫用程序企圖癱瘓議會,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是否應對相關規則及程序進行檢討。25日的決議案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修訂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入“停賽”機制,訂明在全體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或內務委員會等會議上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議員,立法會主席“點名”議員,並容許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辯論”的動議,表決通過後會暫停有關議員職務,首次罰則為1星期,其後再遞增。

另外,決議案亦對委員會正副主席的權力作出修訂。委員會正副主席的任期,將延至下一會期主席選出為止。

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表示,本年度立法會大會只剩下11次會議,要處理法案立法工作,目前仍有30條法案有待審議,加上行政長官亦表明希望任內完成5項立法工作,形容時間緊湊,就辯論時間設限有利提高議事效率。

他又批評近年反對派常濫用議事規則及程序,認為要進行針對性修改,需要在議員權利與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之間,取得合理適當的平衡。修訂並沒有削弱議會功能,反而可“撥亂反正”。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形容,過往議會發生很多“不堪入目”的事情,任何一個有尊嚴的議會都不會容許,認為相關罰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