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選移動支付或消費卡

消費七五折‧日限用三百

2021-04-13

新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可選用消費卡或手提電話支付。

【本報訊】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新方案為每名澳門居民有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消費「立減」,並新增去年的消費卡連同八個本地移動支付工具,供九選一登記使用。

五千元啟動金的使用規則與去年消費補貼計劃的使用方式基本一致,每日上限三百元。政府還額外提供三千元立減額,消費享七五折立減優惠(立減百分之廿五),供疊加享用。

換句話說,這三百元的啟動金每日上限,加上一百元立減額,實際上可購買四百元的產品或服務。若居民只消費四百元,實際毋須支付任何金錢。

政府表示,消費立減全程自動化,在移動支付或消費卡的收據上,顯示每次消費紀錄、啟動金及立減額的剩餘總額,不需自行計算。

居民可自行加值續享立減餘額

當用完五千元「啟動金」,而還有「立減額」時,居民可自行加值,續享七五折消費優惠,並在使用上不設上限,直至用完為止。根據有關規則,要用完「立減額」居民需至少實支付四千元。

移動支付八選一登記

今次居民須透過金管局的網上系統進行中央登記選擇一個本澳移動支付機構的手機錢包(聚易用的八個之一)或去年消費卡任一方式收取啟動金款項和使用立減。

如選移動支付工具,在使用期開始時,戶口即被自動注入款項。如選電子消費卡,則須在指定期間拍卡充值,但須注意卡內餘額必須為零。當局掌握目前大部份人的消費卡未有充值。從未領取或遺失去年消費卡的居民也有補救措施。

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領使用

未成年人方面,將由父母代領。一是可選擇轉移到父母的手機錢包內,但需到銀行及支付機構辦理核實,有關錢包日上限會疊加。二是選擇採用消費卡。至於受在外澳人關注的代領程序,也會與消費卡時一樣。

「啟動金」及「立減」一如之前消費卡,只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不能用於繳付水電費、博彩場所、境外旅遊服務、醫療服務、銀行、金融機構及當押舖等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

搭巴士和外賣平台待定

至於可否用於外賣平台和搭巴士,戴建業謂,前者確現時較普遍,當局會與移動支付機構研究有關可行性,但計劃其中一大原則、初心是支持實體店。後者則會從技術著手推進,最終希望可用到。

有關注其中的支付寶澳門現可用於內地網購平台淘寶,是否也享消費優惠?戴建業表明,計劃不可用作境外消費,當局會要相關機構就此作出限制。

未回應服務費問題

雖然官員未有回應支付工具服務費的問題,但李偉農主動提及,政府已陸續與八個本地移動支付機構溝通,不少已表示會推額外優惠兼容、疊加,非澳門居民也可享用。

他又多番著「大家唔使擔心」,昨公布的是大方向,是讓外界先理解「基本邏輯關係喺邊度」,許多細節會待之後的登記、法規公布、正式開始前經記者會或其方式再具體解釋。「我相信重有許多疑問嘅地方」,當局也會透過網頁、圖文包,並到社區舉辦講解會,讓居民清楚使用流程及不同消費場景,「希望大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