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應邀列席二常會討論都市建築法律制度

2021-04-13

陳澤武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邀請政府代表列席《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討論,有委員提出,由於本澳沒有農地,建議法案修改名稱,更貼合樓宇建築事宜;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政府代表稱考慮對法案名稱作修改;另一方面,配合同樣正在立法會討論的《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兩項法律將會盡量協調,以及趕及今個立法會期結束前通過。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及相關政府代表昨應邀列席會議,就法案問題集中的二百多條問題作出回應,陳澤武會後表示,有委員會上提出,由於本澳沒有農地,建議法案修改名稱,更貼合樓宇建築事宜。政府代表亦認同,該法案以樓宇建築規範為主,稱將考慮對法案名稱作修改,以更貼合法案內容。另外,政府認為,法案主要規範街道准線等核心部份,其他與建築物相關的,例如樓宇級別等十多項內容,可以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作規範,以回應社會的急速發展。但政府考慮到,由於樓宇保養維修等事宜,與建築商與小業主、管理公司關係等比較複雜,可以透過另外一些法律處理,是次修法是由建築物由入則至入伙紙的中間法律關係作規範。

他又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考慮到工務局人手問題,目前於公共工程中的詳細正則,由澳大負責,草則由公務局負責。並強調,這種分步方式,只屬試驗性質,在公共工程試行,私人工程未能推行。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同樣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討論當中,陳澤武表示,兩項法律將會盡量與消防局及工務局協調,以及趕及今個立法會期結束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