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34號
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去年第四季廿一投資項目取消
立會小組籲立項前應想清楚
2021-04-21
【本報訊】政府去年第四季「投資計劃」的預算執行和使用率逾九成半創新高,不過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關注,有廿一個項目因未具條件執行而取消,建議當局日後立項前就各方面可行性考慮清楚,避免有關情況。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簽署跟進二零二零財政年度第四季度PIDDA(行政當局投資計劃及發展費用)預算執行報告。報告書將交送立會主席、全體議員和政府。
委員會主席麥瑞權與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說,二○二○年第四季度「投資計劃」的預算執行和使用率分別高達百分之九十五點八和九十七點五,為有史以來最高,顯示政府積極推動有關工作的執行,委會對此表示肯定,也反映他們持續跟進的工作有成效。
雖第四季預算使用率為零項目僅餘六個,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廿一項目因未具條件執行而取消(即不計入執行率),約佔全年項目收量(二百三十八個)的百分之八。
涉及項目包括運輸司長辦的新城填海D區(涉批准的預算為一億八千七百四十六萬多元,下同);公職局的智慧政務與一窗式服務建設方案(四千○九十六萬多元)、購買移動辦公基礎平台(二千萬元);懲教局的電力系統改善工程(一千八百萬元);衛生局的路環石排灣CN6D地段衛生中心(一千○五十萬元);房屋局的新城A區B14公屋建造工程(八百萬元)、A區B15公屋建造工程(一千○五萬元);氣象局的與珠海共建氣象探測網(九百萬元);體育局的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輔助大樓(六百七十三萬多元)、體育局西翼辦公樓(六百六十萬元);保安局的治安警路氹扣車中心建造工程(五百三十二萬多元)、青茂口岸邊檢查驗設備(六百九十四萬多元);市政署的金像歷奇村發展規劃(四百萬元)等。
委員會認為,倘部門在立項前能嚴格遵照項目立項的規定,有關的可行性報告能從技術等各個方面都考慮清楚,相信能減少項目在立項後被攔置或暫緩執行的情況,同時亦可避免預算資源無法運用的情況。
就有關體育局西翼辦公樓項目的訴訟案件要預算預留一筆款項的處理方法,而這筆預算多年無法運用。委會建議政府研究是否其他可行方式處理,並全盤審視這類涉訴訟程序而未知何時有結果的項目的預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