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日生效

香港電話卡實名制規例刊憲

2021-06-05

【香港中通社6月4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特區政府宣佈,《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4日在憲報刊登。《規例》旨在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實施安排,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及通訊網絡的安全,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罪案。《規例》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

在《規例》下,電訊商須於第一階段,即2021年9月1日開始的約180日內,建立用作實名登記的基建設施和終端系統。

第二階段會於2022年3月1日開始,由當日起所有在市面售賣的新儲值卡及當日起生效的新上台月費服務,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有儲值卡用戶須於第二階段360日的寬限期內,即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政府今年1月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展開為期7個星期的公眾諮詢,逾七成持份者對此表示支持。政府制定《規例》時進行優化安排,確保有效和順利實施實名登記制度。

民建聯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發言人葛珮帆對政府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表示歡迎,相信有助打擊罪案,尤其是不斷飆升的電話騙案。政府指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惟她認為香港保障私隱條例落後、罰則太輕、阻嚇力不足,冀政府盡快全面檢討及修訂條例,進一步保護個人私隱。